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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It's a business. 其實這就是生意。

看了這麼久的NBA,每當夏天自由市場上有大牌合約屆滿,或吵著要被交易,這種球員"忠誠度"的討論就會被搬出來。

其實今天說尼克隊是林書豪的恩人,或者林書豪是尼克隊的恩人,其實都對,但也一樣不具特別意義。尼克隊本來對這個原本在板凳尾端的黃種人小後衛給的發展空間本來就小,是剛好當時有一個渺小的機會,然後林書豪自己抓住了,於是他成功了,尼克隊也跟著成功了(至少好一陣子),就這樣。尼克隊只是給了一個年輕球員上場發揮自己的機會而已,而這樣的事情,在NBA幾乎天天都會發生,只是像林書豪這麼極端成功的例子真的很少,而尼克隊剛好賭到了罷了。以此要求林書豪要對尼克隊有什麼"忠誠",那實在是太嚴重了。

而休士頓火箭隊在官網上擺出什麼"他回來了"和"華人之光接班人"、"姚明接班人"的標語,也只不過是行銷罷了。這跟尼克隊之前以各式各樣的LIN雙關語來行銷林書豪,是同樣的意思。根本不需要大書特書,就算林書豪能吸引大量中國資金挹注和贊助火箭隊,那也必須建立在林書豪個人成績與球隊成績有一定水平的前提下。

至於整個簽約過程中,尼克隊的誠意、火箭隊的誠意,乃至於整個過程,其實也沒有像媒體寫的那麼錯綜複雜。

對於一名NBA的自由球員,或甚至是所有職業運動員來說,一支球隊表達出希望你加入的誠意,最實際的表示就是一張待遇優渥的合約

尼克隊在自由市場開市之前之所以努力爭取林書豪的早鳥條款,不是為了給林更好的條件,而是想要省去繁複的市場競價過程,與降低今年夏天球隊競價布局壓力。要是林書豪是完全的自由球員,那麼林書豪的身價就有很多由林的經紀公司操作的空間,他的經紀公司可以盡可能的安排他與其他球隊接觸,然後漫天發布某某球隊對林有興趣的消息,這是身為尼克隊方不願意看到的:"林書豪的身價被市場哄抬"。有了早鳥條款,尼克隊只要耐心等待對林書豪最高的出價出現,只要不是貴的無法接受,跟上這個出價,就可以類似於以"直購價"的形式標下林書豪了。由此可見,尼克隊認為林書豪的最高身價只在年薪500萬美金上下,應該沒人願意出更高,只是今天火箭隊願意破壞一下市場行情罷了。

生意嘛,買走別人的搖錢樹,就算自己沒賺,也至少讓人少賺一點,就是這個道理。

NBA就是個生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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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keagunsho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