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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不懂愛。
無論是甜蜜的或悲苦的,我都不懂。
我以為我看的很多、想得很透,
但那些學來的真知灼見最後也沒有幫到我什麼。
或許都是各說各話比較多,
談到它,你有你的一套,我有我的計較,
愛一個字十幾道筆劃,該彎該折清清楚楚,
可是我們總愛寫的峰迴路轉錯綜複雜,最後總愛丟下一句「你不懂我」,便走罷!
原來人這個字,比愛還複雜。
2.
於是只好擺出一張無奈的臉,
有那麼一點點可笑,有那麼一絲絲惆悵。
遺憾,大約在眉間停留半秒鐘的時間,
然後就要趕場,換上快樂的衣裳,繼續跳著舞著。
告訴自己是自己的。
3.
有一個朋友說,他「大概」是有點將自己的情人的胃口養大了。
常常看著他三不五時要交代行蹤,固定時間MSN要上線。
他的這句話讓我回味再三。
因為這句話是很奇怪的。
如果有機會擁有,就會去追。
擁有了以後,會要更多。
等到給的人給不起了,最後就是揮一揮衣袖,不留一片雲彩。
這樣的敘述,很奇怪,奇怪的不像是在形容愛情,
反倒像是一種…嗜血的生物。
或許我有點誇大其實便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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