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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不懂愛。

無論是甜蜜的或悲苦的,我都不懂。

我以為我看的很多、想得很透,

但那些學來的真知灼見最後也沒有幫到我什麼。

 

或許都是各說各話比較多,

談到它,你有你的一套,我有我的計較,

愛一個字十幾道筆劃,該彎該折清清楚楚,

可是我們總愛寫的峰迴路轉錯綜複雜,最後總愛丟下一句「你不懂我」,便走罷!

原來人這個字,比愛還複雜。

 

2.

於是只好擺出一張無奈的臉,

有那麼一點點可笑,有那麼一絲絲惆悵。

遺憾,大約在眉間停留半秒鐘的時間,

然後就要趕場,換上快樂的衣裳,繼續跳著舞著。

告訴自己是自己的。

 

3.

有一個朋友說,他「大概」是有點將自己的情人的胃口養大了。

常常看著他三不五時要交代行蹤,固定時間MSN要上線。

他的這句話讓我回味再三。

因為這句話是很奇怪的。

 

如果有機會擁有,就會去追。

擁有了以後,會要更多。

等到給的人給不起了,最後就是揮一揮衣袖,不留一片雲彩。

這樣的敘述,很奇怪,奇怪的不像是在形容愛情,

反倒像是一種…嗜血的生物。

 

或許我有點誇大其實便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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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keagunsho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